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校内划线要求的考生及学院专业有缺额的调剂考生。具体名单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下发并挂网公示。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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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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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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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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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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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午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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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复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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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含浦研究生公寓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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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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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邮寄、不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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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下午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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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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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教学楼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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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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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复试通知报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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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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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专业课笔试:
公共管理专业,专业课一8:30-10:30,专业课二10:30-12:30;
中医心理学、中医文化学、中医管理学、医药经济与管理,专业课10:30-12:30;
②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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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含浦校区3号教学楼0706
面试:含浦校区3号教学楼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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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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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后见学院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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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4月2日
(周日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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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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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院体检科
(新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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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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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空腹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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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2.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3.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 月29日上午8 点半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或初试成绩单、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或初试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3)单考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两份本单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以及签署好单位意见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4)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或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3)现场确认过程中学籍学历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复试费:120 元/人,收费标准见湘价教[2013]110 号文件)
(5)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及安排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具体为:
(一)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
考察形式为面试。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
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面试过程须有专人记录。
2.对每个考生均应进行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
3.面试小组成员必须全程参与面试,不得中途离场或换人,应保证面试全过程公正、公平性。
4.录音录像应清晰,镜头应能录下考生和复试小组成员的全部活动。
五、初、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规则
复试内容中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占最终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占最终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占最终成绩10%,最终成绩(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外语成绩×5%
学院根据各二级学科复试考生最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学院应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纪检委全程参与。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对违反纪律者,将追究责任。
2.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ucm.edu.cn/list.php?cid=17)。
人文与管理学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