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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管理学院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2 14:12:20   点击:[]

人文与管理学院2020年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校内划线要求的考生及学院专业有缺额的调剂考生。具体名单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下发并挂网公示。            

二、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二)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网络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版或照片: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湖南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三)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或建行手机银行APP,进入悦享生活→考生报名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缴费网上支付复试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三、2020年学院各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拟招生研究方向和导师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试题采用百分制,由学院于复试前统一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MPA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与管理学两门,其他专业按一级学科命题,笔试内容为中医学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考题以综合性、开放性题目为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作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提交。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逻辑及科研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外语能力以及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考察等。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进行。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的面试过程须有专人记录。

2.对每个考生均应进行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

3.面试小组成员必须全程参与面试,不得中途离场或换人,应保证面试全过程公正、公平性。

4.面试需全程录音录像,且复试小组成员须对每位考生有文字评价和评分。录音录像应清晰,镜头应能录下考生和复试小组成员的全部活动。

五、初、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规则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5%+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20%+外语成绩(总分100)×5%

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MPA):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30%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对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复试其他注意事项

1.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学院应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纪检委全程参与。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对违反纪律者,将追究责任。

2.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ucm.edu.cn/list.php?cid=17)。

八、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我校只接受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5.我校优先调剂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7.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要求(截至2020年9月,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

8.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二)调剂程序:

1.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得再参与我校所有专业的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九、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入学报到时统一再组织体检,届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进行,本细则由人文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