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周良荣
领导小组副组长:朱久宜、程华初
领导小组成员:夏新斌、张斌、毛英、刘江、胡正东、陈芸、赵起、王晓凤、罗朋
纪检监督员:雷秋红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推免生计划分配和推免生审定等工作。
二、推荐名额分配:12名
三、学院考核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免工作启动后,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办法。
(二)学院在本单位网站按专业公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含10%)的学生名单。
(三)学生根据要求,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1年9月14日前向学院提交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发表的论文应于当年9月1日前见刊。
(四)学院公示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
(五)组织考核。学院根据综合考核办法,组织专家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综合成绩。考核过程应全程录像,并做好考核过程记录。专家评定成绩材料、考核记录和考核全程录像等资料留存备查。
(六)学院将完成了考核全过程并符合推荐条件的所有学生,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
3.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18级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10%名单
附件1:
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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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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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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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 彩色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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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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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入学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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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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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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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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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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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专四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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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专四通过时间 |
年 月 |
平均学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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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专业学生中学业成绩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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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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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专业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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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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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学术论文或著(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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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拟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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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拟申请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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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院负责人 签字、盖章 |
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
一、竞赛类
(一)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专业学科竞赛(如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针灸推拿技能大赛、营销大赛、各类计算机编程大赛等),全国第一、二、三等次获奖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省级第一、二、三等次获奖者分别奖励7分、5分、3分。本赛事加分项由教务处认定。
(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二至五者分别奖励12分、10分、8分、6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4分;全国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二至五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4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2分;全国第三等次获奖排名第二至五者分别奖励8分、6分、4分、2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奖励1分;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8分、6分、4分;省级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分别奖励6分、4分、2分;省级第三等次获奖排名第一至三者奖励4分、2分、1分。本赛事加分项由教务处认定。
(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第一等次获奖排名前三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排名第四及以后者,奖励4分;全国第二等次获奖排名前三者分别奖励8分、6分、4分,排名第四及以后者,奖励2分;全国第三等次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前3者分别奖励6分、4分、2分,排名第4及以后者,奖励1分;省级第二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第2者,分别奖励4分、2分。本赛事加分项由校团委认定。
(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第一等次获奖排名前三者分别奖励8分、6分、4分,排名第四及以后者,奖励2分;全国第二等次获奖排名前三者分别奖励6分、4分、2分,排名第四及以后者,奖励1分;全国第三等次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前三者分别奖励4分、2分、1分,排名第四及以后者,奖励0.5分。本赛事加分项由校团委认定。
二、科研类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
学生作为主持人立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分别加3分、1分,本加分项由教务处认定。
(二)专利
个人获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10分;集体获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者,依次奖励10、5、3分。本加分项由科技处认定。
(三)论文
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
1.在《SCIENCE》、《NATURE》和《CELL》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第二、三作者每篇分别奖励40分、30分。
2.SCI一区收录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第一作者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第二、三作者每篇分别奖励20分、15分。
3.SCI二区、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第一作者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第二、三作者每篇分别奖励15分、10分。
4.SCI三区收录论文,《中国科学》(中文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刊发表或全文转载论文,第一作者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第二、三作者每篇分别奖励10分、7分。
5.SCI四区、EI收录论文,第一、二、三作者每篇分别奖励10分、7分、4分。
6.CSCD、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二作者每篇分别奖励7分、3分。
6.CSCD、CSSCI拓展库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二作者每篇分别奖励4分、2分。
7.《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DCM发表论文,第一、二作者每篇分别奖励8分、4分。
8.其它一般期刊,第一作者奖励1分(只奖励一次)。
注:公开发表文章以当年9月1日前见刊为准。
同一论文被全文转载按就高原则计分;同一刊物被多个期刊数据库收录按就高原则计分;SCI收录论文按中科院JCR分区计分;共同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论文分数÷共同第一作者人数计分。本加分项由期刊杂志社认定。
三、公益类
(一)在校期间,经选拔后参加的国际认可的全球性组织(如U.N.、UNESCO、UNICEF、WTO、WHO、ICRC等)实习活动,奖 励15分。
(二)在校期间,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在相关部门备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合法性公益组织的选拔,成为志愿者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如中非论坛、奥运会、全运会、公派抗疫等,不含各地各类商业、旅游推广志愿者服务等),奖励5分。
以上加分项由学生处、校团委认定。
四、技能类
(一)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的与专业相关的各类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营销师证书、翻译证书等),每项奖励3分。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二级证书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3分、1分。
(三)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甲、一乙证书,分别奖励5分、2分。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奖励2分。
(五)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良好,分别奖励5分、3分。
以上加分项由教务处认定。
五、其他类
(一)获全国三好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湖南省五四青年奖章称号者奖励10分;获湖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称号者,奖励5分。本加分项由学生处、校团委认定。
(二)学生在校期间服兵役并正常退役者,加5分。本加分项由保卫处认定。
(三)在校期间参与学校组织选派且获得国家、湖南省、学校、国(境)外合作院校提供的全额或部分资助并顺利完成交流任务者,其中赴国外、港澳台合作院校学习一年者,奖励5分;赴国外、港澳台合作院校完成2个星期及以上夏令营(游学项目)者,奖励2分。本加分项由国际教育学院认定。
(四)在校期间,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主流媒体(含网络版,不含附属、二级机构)上发表文章,国家级(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省级(如湖南日报)分别奖励3分、1分。本加分项由宣传统战部认定。
注:1.本奖励分计算办法中未提及的奖项,其认定和奖励分值计算办法由学院提出,与相关奖励分认定部门协商讨论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竞赛项目(活动)获得多次奖励者,只取其最高奖励分数计算一次。
附件3:
人文与管理学院2018级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10%名单
专 业 |
专业排名前10%名单 |
公共事业管理 |
陈诗音、王爱玉、朱美寅、许睿、陈娟、肖雨欣 |
市场营销 |
赵玉萍、高奕奕、段琛滢、姚蓓、袁雅琦、 谢春梅、张晗、曹依丽 |
应用心理 |
张淑君、王灿灿、刘芳萍、赵李顺、吴思、王芹、曾艳、宋文娟、寻文秀 |
英语 |
刘星雨、贺露、赵玮婷、王美娜、张乐、汤梦娟、汤燕青、喻静、陈孟亚、李瑜娟、钟瑾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