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校行教字〔2024〕5号)、《湖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成员:学院分管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
纪检监督员:学院纪检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推免生计划分配和推免生审定等工作。
二、推荐指标
23人(含破格)。
三、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
(五)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所修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含每年体测成绩,每学年体测成绩达到50分认定为合格),所修课程(含必修、选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六)符合基本条件(一)、(二)、(三)、(四)项要求,且在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所修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含每年体测成绩,每学年体测成绩达到50分认定为合格),所修课程(含必修、选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前 30%以内(含30%);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与推荐排名,占各学院上报名额。
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团委认定。
3.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全国第一、二、三等次奖获奖者。本项内容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4.学校省级及以上本科生竞赛认定目录(一)中的其它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全国第一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全国第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2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获奖排名第1者。学校本科生竞赛管理办法中明确认定获奖等级以下的不予参与推荐排名。本项内容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5.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刊物发表论文被SCIE、EI、SSCI、A&HCI 全文收录者(文章发表当年进入中科院SCIE期刊预警名单的刊物除外)。本项内容由图书馆认定。
6.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者。本项内容由科技处认定。
四、材料准备及拟推荐名单确定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拟推免资格的申请,学生按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10点之前向学院学生管理科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如下:
1.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单独交学院,一份作为材料首页装订在后续材料前);
2.个人陈述(附件3,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在校期间表现、科研训练经历及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等);
3.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5.可用于进行申报、奖励加分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注:《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行教字〔2021〕14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校行教字〔2022〕9号)所涉及的竞赛类学科竞赛认定范围以参赛当年学校发布的本科生竞赛管理办法认定的学科竞赛为准。
(二)需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加分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整理后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交至相关部门统一审核盖章(各职能部门不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认定)。
(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推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和综合评分,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学院拟推荐名单上报和院内公示。学院将本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材料及拟推荐名单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108 室),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初审合格后,学院在院网或其他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校行教字〔2024〕5号)附件2中“四、技能类”要求,各专业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认定的技能类(一),可认定的证书如下(不同级别的同种证书只认定1次):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教师资格证、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
应用心理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如发现推荐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可向学院纪检监督员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31-88458182。
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