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2]510号)文件,我校有5名一线教师被确定为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均为三年,培养期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请2012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9月25日到组织人事部签订《培养合同书》,并报送申报时《培养计划》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3、请各学院、指导教师切实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指导,认真执行培养计划,确保按期实现培养目标。
附件: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