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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课题

作者:科技处  来源:转载   发布日期:2012-09-21 15:37:21   点击:[]

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08〕1号)的有关规定,现拟对2010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1.结题范围:2010年立项的湖南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课题(附件1)。

2.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湖南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

2)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发表论文(复印件)、著作目录;其它(专利、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结题报告和课题申请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结题受理时间

请各部门汇总(附件3),于2012年9月28日前将以上结题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zhangxue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的研究成果达到申请书计划的预期成果,即可通过结题;

2.项目主持人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作为结题成果;

3.没有正式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出具的正式接收函(复印件)方能作为结题成果。

附件:1. 2010年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课题结题项目一览表

2.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3.部门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