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每年6月、12月各受理1次,本次为上半年批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一)2017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之前已申请结题但教育厅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其它年份逾期未结题项目(附件1)。
(二)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但立项须满两年)。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科研干事(职能处室办公室)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直接影响来年我校申报教育厅项目的指标。
(二)按照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三)项目结题同时通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即除报送纸质结题材料之外,需同时进行网上填报,本次系统从5月下旬开放,6月20号关闭)。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总结,按时提交结题申请。
三、项目结题程序
(一)纸质结题材料填报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交本单位科研干事汇总,结题材料包括:
(1) 纸质《结题报告》(附件2)、《研究报告》(附件3)和《成果简介》(附件4)。连同证明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简单装订即可。请在论文标注上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
(2)电子版结题材料。请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张三06A01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并且打包成压缩文件。
2.科研干事汇总本单位的结题材料,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学院汇总表(附件5)报送科技处, 电子文档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94302213@qq.com。
(二)结题材料审核评议。6月20日前,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组织专家集中评议、签署结题验收意见(3-5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1/3,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签字盖章后科技处将返回1份材料给项目负责人留存。
(三)结题内容网上填报。6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用IE游览器打开《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选择“结题登录”用户,用户名:项目编号,密码:负责人姓名(汉字),进入系统后找到自己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点成果申报,把有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学校已盖章)的那一页扫描后的图片粘贴到word版结题报告的相对应位置,上传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最后完成后点击申请结题。
(四)学校网上推荐。项目负责人完成以上全部程序后,科技处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结题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推荐上报。
(五)教育厅审查通报。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其它说明
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计算各学院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结题率”的依据和申请下一年度教育厅项目推荐上报指标的参考。
联系人:李丹丹 朱萱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Email: 94302213@qq.com
附件:
1.2017年6月应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2.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研究报告
4、研究成果简介
5、学院汇总表
科技处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