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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5200)(修订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16 14:53:41   点击:[]

湖南中医药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5200)(修订版)

一、专业概况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迫切需要,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我校MPA学位点于2016年获批招生,现拥有专兼职教师40余名,其中正高职称18人,副高职称1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级人才计划6余人。

我校MPA共分三个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方向:研究政府(卫生部门)组织管理与绩效评估、社会(卫生)政策理论与实践、公共(卫生)政策理论及分析、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

2)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研究卫生资源配置与规划、公共卫生管理、医院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健康产业政策等;

3)社会保障方向:研究社会(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社会(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劳动就业及失业保险制度、国际医疗保险模式比较等。

二、培养目标

MPA研究生培养始终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具体目标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德才兼备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

(三)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

(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素养、正确的政治方向、公认的价值取向;

(六)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具有完成学业的高尚心智和健康体魄。

三、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我校MPA招生类型为“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管理类联考”招收。

MPA报考资格以湖南省教育委员会、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报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培养方式

MPA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与公共管理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公共管理实践为主。实行双导师负责制,第一导师原则上由本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担任,第二导师由从事公共管理的校外兼职导师担任。第一导师负责制定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指导选课、课程学习、论文选题和学位论文研究等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导师负责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学习。

五、学习方式与年限

MPA研究生采用集中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2-4年,其中在校课程学习1年。

提前达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毕业。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须提前3个月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二级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递交延期报告备案。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学术活动为1学分,案例撰写及参赛为1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为16课时。

(二)课程分类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成绩≥70分为合格可计学分,选修课≥60分为合格可计学分。成绩未合格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

(三)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数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

必修课

Z1252L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第一学期

不少于5学分

Z1252L002

硕士综合英语

2

32

第一学期

Z1252L003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

1

16

第二学期

专业必修课(参照全国MPA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设置)

Z1252L101

公共管理

3

48

第一学期

不少于15学分

Z1252L102

公共经济学

2

32

第一学期

Z1252L103

政治学

2

32

第一学期

Z1252L104

公共政策分析

3

48

第二学期

Z1252L105

社会研究方法

3

48

第二学期

Z1252L106

公共伦理

2

32

第二学期

专业方向必修课(根据学校特色和公共管理事业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Z1252L201

公文写作

2

32

第一学期

三个方向必设课不少于6学分

Z1252L202

领导学

2

32

第二学期

Z1252L203

公共危机管理

2

32

第二学期

Z1252L211

电子政务

2

32

第二学期

行政管理方向

Z1252L221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

2

32

第二学期

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Z1252L241

社会保障前沿研究

2

32

第二学期

社会保障方向

选修课

(根据学校特色和公共

管理事业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Z1252L303

宪法与行政法

2

32

第二学期

Z1252L301

社会组织管理

2

32

第一学期

Z1252L304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

32

第一学期

Z1252L302

组织行为学

2

32

第一学期

Z1252L306

数字资源检索与利用

1

16

第二学期

Z1252L305

政策博弈分析专题

2

32

第二学期

Z1252L307

中医文化专题

1

16

第二学期

Z1252L308

中医管理专题

1

16

第二学期

Z1252L309

公务员制度

2

32

第二学期

Z1252L310

公共财政学

2

32

第二学期

(四)社会实践                         2学分

MPA研究生必须到政府管理部门、党政机关或其它公共管理部门参加社会调查或社会管理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实践活动结束后,递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报告,由导师进行成绩评定。

(五)学术交流                            1学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活动,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进行学分登记。学术交流活动学分未修满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案例撰写及参赛                       1学分

MPA研究生必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紧密结合社会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身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公共问题展开案例的研究和撰写,并积极参加MPA案例大赛。

七、师资队伍

学校应逐步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即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队伍是指本校编制内的全职教师。担任核心课的教师应为专职教师,并具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每门核心课程原则上配备至少2名教师,同一名教师原则上不应作为不同核心课程的核心成员。兼职教师队伍要在专业方向课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专业方向学生培养的兼职教师原则上应不少于专业方向师资队伍的三分之一。学校应选聘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并且确保他们积极参与学生的培养工作。各个专业方向必须有明确的师资团队承担教学任务。

八、教学形式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九、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完成。

(二)考核组织

由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3-5人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三)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评定: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与科学作风、遵纪守法与劳动纪律、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集体观念与文明礼貌等;

2、理论水平考核:是否按要求修满学分,是否掌握了相应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3、科学研究或问题解决能力考核:以一篇论文或撰写一个案例或一份调研报告体现科学研究能力、文字驾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与方法运用能力等。

(四)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各项评定均为85以上)、合格(各项评定均为60以上)、不合格(任一项低于60分)。

十、学位论文工作

(一)选题及完成时间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根据专业特点,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来完成论文选题研究生确定选题后,应写出文献综述,并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二)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必须体现公共管理学科特色,紧扣公共管理研究前沿,能运用公共管理学科理论、知识与方法,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实际问题。MPA学位论文分为学术性和应用型,以应用型为主。应用型学位论文可以是案例分析型、调研报告型、问题研究型与政策分析型等。

(三)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应在第六学期3月份准备好相关资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方能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及流程具体的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申请条件

1、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2、中期考核合格;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申请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二、分流机制

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进入学位论文申请答辩阶段培养;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延期进入下一培养阶段;经考核小组认定确实不具备继续培养条件的,可由人文与管理学院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终止培养,作退学处理。

十三、办学环境

学校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与其他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标准的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包括硬件设施、教学投入、学习保障、后勤服务等。根据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特点,应提供MPA多媒体教室、MPA案例分析室、MPA学习讨论室、MPA图书资料阅览室等。

十四、附则

本培养方案是以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9年5月27日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湖南中医药大学的特色优势而制定的。本培养方案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方案相抵触的,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