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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医药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细则(1007Z1)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14 15:00:40   点击:[]

 

一、专业概况

医药经济与管理学科是以医药学为基础,主要运用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原理与方法研究医药系统及其活动所形成的知识体系,是一门具有交叉或综合性学科性质的医药社会科学。医药经济与管理学科既涵盖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科学领域,又形成以医药系统问题为核心且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具有强烈的实践性质和政策导向。

医药经济与管理学科包含医药系统的三个层次:

(一)宏观层次:从供给与需求两个角度研究医药市场的一般均衡。医药市场总需求分为基本需求与特殊需求两个部分,总供给分为政府供给与市场供给两个部分。

(二)产业层次:按照产业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的要求,以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为脉络,同时以医药组织与机构之间的市场关系为主要研究内容,分析健康产业的总体发展趋势、内在结构特征,研究医药组织与机构的交互行为对医药行业资源优化配置的影响。

(三)微观层次:研究医药组织与机构在一定的政策与市场结构下如何提高运营效率。

医药经济与管理是药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点,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开设此学科专业的院校之一,在医药经济学、健康产业发展、医药企业管理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与优势。目前学科点有博导1人,硕导6人,开设四个研究方向:(1)医药经济学,研究医药领域内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资源的合理使用、医药产业发展与演进规律等;(2)医院管理,研究医院治理与绩效评估、医疗质量控制、医院成本核算、医院流程再造等;(3)亚健康管理,研究亚健康管理的实践模式与核心技术、亚健康服务机构的运作程序、亚健康管理者必备的知识、亚健康企业的制度化管理等;(4)医药企业管理,研究医药企业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等。

二、培养目标

医药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能够研究和解决医药经济与管理专业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开拓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一)具备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从事医药经济与管理理论研究、业务管理和高校教学的能力。

(二)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敬业精神,追求科学,崇尚真理,求真务实,学风严谨,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素养、正确的政治方向、公认的价值取向。

(五)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为主,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制定硕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指导选课、课程学习、论文选题和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等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提前达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毕业。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最多不超过6年(延长学习年限的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五、课程设置与要求 

(一)课程分类

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选修课、学位专业课。必修课成绩≥70分为合格可计学分,选修课≥60分为合格可计学分。成绩未合格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

(二)学分要求

要求完成36课程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8学分,学位必修课12学分,学位选修课6学分,学位专业课4学分。另外文献阅读与综述2学分,社会实践与学术交流活动4学分。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                       8学分

硕士学术综合英语                      6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2.学位必修课                          12学分

医学统计学                            3学分 

管理专业英语                          3学分 

医药经济与管理前沿                      3学分 

高级经济学                            3学分    

3.学位选修课程                         6学分

自然辩证法(限选)                      1学分

医药经济与管理研究方法论                 3学分

高级管理学                             3学分

管理科研论文写作(限选)                 2学分

4.学位专业课程                         4学分

医药产业经济                           2学分

医药企业管理                           2学分

(四)文献阅读与综述                     2学分

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本专业中外文献,其中精读中文核心文献不少于60篇,外文文献不少于40篇;需提交阅读文献目录并提交阅读心得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或在读书会公开宣讲并提交课件。中外文文献精读应在申请开题之前完成。文献综述需公开报告,在开题论证会时统一评分,文献综述如被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接收并发表,可不做公开报告。

(五)社会实践与学术交流活动           4学分                  

社会实践                               2学分

必须参加医药行业管理实践或调研活动,撰写实践体会或调查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学术活动                                 2学分

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活动,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进行学分登记。学术交流活动学分未修满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实践环节要求

(一)科学研究实践

参加课题申报、专利申请、著作编写等活动,署名参与厅局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至少应参加一次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能胜任本专业助研工作。

(二)教学实践

参加教学实践活动,熟悉授课要求及授课方法。在导师指导下,承担不少于8学时的本科教学工作,并能胜任本专业助教工作。

七、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完成。

(二)考核组织

按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负责本专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内容及其权重为:

1.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10%):考核研究生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纪律、集体观念、身心状况等。

2.学习成绩(20%):检查研究生入学以来执行培养计划情况,各门课程成绩、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

3.科研能力(40%):重点考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科研成果(如论文、专利、著作、教材等)、参与科学研究项目的情况等,要求研究生对学位论文开题研究与进展情况进行详细报告。

4.专业实践能力(20%):考核研究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实践技能的掌握情况。重点考查其对本专业、本人研究方向的理论知识、科技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教学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践操作考核以及课程试教。

5.综合素质(10%):根据研究生参加课外作品竞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以及获奖情况进行评分。

所有相关项目以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为准,未及的特殊情况最终以评审领导小组裁定。

(四)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继续下一阶段培养。考核不合格,允许其继续学习者,延期至下一年度进行中期考核;不允许其继续学习者,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八、学位论文工作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执行论文开题报告、阶段报告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一)选题原则

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预调查及调查研究等,进行论文选题。选题的基本原则是: 

1、选题应对本学科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能够对本专业的科研工作做出一定的实际贡献;

2应反映硕士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选题应在本学科或导师的研究方向范围内,充分利用本专业的特色优势,应与本专业或导师现有的研究课题有关;

4、选题还要从研究条件和时间方面考虑,且应注意课题所需要的仪器设备、研究材料和经费是否足够,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开题报告

在确定选题后,应写出文献综述,并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综述、开题报告及论证会具体的要求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阶段报告

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定期在本学科做论文工作阶段报告,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听取意见,修订计划,完善科研工作。研究生论文科研工作要有原始记录。  

论文研究工作完成后,在正式撰写论文前,硕士生应将研究结果在本学科作汇报,导师应对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价,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等意见,并对论文撰写提出建议,以保证论文质量。

(四)预答辩

在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申请正式答辩前,应该在本学科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培养程序。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申请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成绩合格;

2.中期考核合格;

3.CSCD(含扩展版)、CSSCI(含扩展版)期刊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公开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研究相关论文1篇;或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0.6(发表综述限一篇)。

4.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满足学位申请和授予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理学硕士学位。